最新消息

回列表

徵特教教師助理員〈電洽〉

2024/03/28

一、資格:

1.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資格。

2.有接受學校(園)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三十六小時以上之職前訓練,每年並應

  接受學校(園)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九小時以上之在職訓練。

 

二、工作職責:

1.在教師督導下,配合教師教學需求,協助身心障礙幼兒在校之生活自理、學習

  及校園生活等事項。

2.服務完須填寫教師助理員服務日誌。

3.得接受園方配合身心障礙幼兒調整工作時間。

4.得接受學校(園)或各級主管機關之督導及定期考核。

 

三、工作時間:時薪183元。每週工作時數約20~40小時。

 

意者請電洽~5985428美玉老師